定了!2月征期延长!税局刚通知!

阅读:2382 2026-02-04 14:51:00 来源:会计头条 作者:爱企办宣传部

2026年2月份征期到24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头条君给大家整理了2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2月征期延长!24日截止!

(2) 紧急提醒!2月个税时出现报错,务必这样处理!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巨变!

(4) 不延期!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前必须申报!

(5) 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3月底结束

 

01

定了!2月征期延长至24日

税局明确: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2月还有这些申报变化,会计务必看完再申报!跟着头条君往下看!

 

02

紧急提醒

2月个税时出现报错

务必这样处理!

提示:个税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报错什么原因?

 

申报26年1月个税的时候,把扣缴端的属期切换到25年之后,点左侧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就会跳出来提示,问你要不要迁入,大多数人习惯性的就点个【马上迁入】

 

 

然后就如上图这种报错出现了报错信息了,什么原因呢?

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是,只有企业财务人员代为采集的情况,这种方式多用于企业员工不会操作、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等各种情况无法自己采集的情况,可以手动填写纸质表格给本企业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从个税扣缴端给添加进去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才需要去迁入。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让员工通过下载个税APP的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话,是不需要确认迁入的。

那么员工自己APP里采集的专附信息,跨年了,要如何去迁入进来呢?直接【下载更新】就可以了,步骤如下图。

下载完成后,自己核对下,相比上年哪个员工少了或者多了哪一项专附,跟本人再去核实下,少了哪一个自己检查APP里的采集信息,漏掉的及时重新采集补上,多了的及时作废。

 

03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巨变!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新增 “应税交易”“非应税交易” 概念,对企业影响重大,事关进项税抵扣。一般纳税人在2月申报增值税时一定要注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于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非应税交易,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征扣一致是核心原则 非应税交易无销项,进项自然不得抵扣,仅《实施条例》列明的四类法定非应税交易(员工受雇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政府性基金、征收征用补偿、存款利息)为例外,其进项可正常抵扣。

 

针对上述规则,实操中需把握两大关键

一是交易发生时先定性,区分应税、视同应税、法定非应税、不得抵扣非应税四类;

二是建立用途台账,单独核算相关合同、凭证、货物流 / 服务流证据,确保进项转出可追溯。

 

一、应税交易(核心征税范围)

依据《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在境内有偿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属于应税交易,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判断标准(需同时满足)

1.境内发生:销售货物以起运地或所在地判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消费地,或与境内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的关联性判定

2.有偿性:取得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无偿行为除外)

3.交易标的:属于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四大类范畴

4.不属于法定免税或不征税范围

 

二、视同应税交易(法律拟制的应税行为)

依据《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部分行为虽不完全符合应税交易的“有偿性”等核心条件,但为保障税负公平、堵塞征管漏洞,法律将其拟制为应税交易,需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法定非应税交易(明确不征税+可抵扣进项)

依据《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四类特定交易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且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征扣一致”原则的例外情形)

 

四、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非应税+进项不得抵扣)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完全遵循“征扣一致”原则:无销项则无进项抵扣)

 

判断标准(需同时满足)

1.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且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排除三类情形:境内应税交易、视同应税交易、非经营活动)

2.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四类“法定非应税交易”(排除进项可抵扣的例外情形)

示例:非上市股权转让(与之直接相关的资产评估费、咨询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04

不延期!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前必须申报!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在3月31日前完成,而不是6月底!

1.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

 (5)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

 

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头条君提醒: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

 

2.办理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渠道

(1)自己办

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所在省市电子税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B表和C表申报

(2)单位办理

你可以请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扣缴功能帮助代办经营所得B表申报。

 

(3)去大厅办理

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办理,若在远程办税中遇到问题,也可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头条君提醒:(1)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只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不管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只要有两处经营所得都应该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写C表

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五、申报指引

 

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报送期限

 

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单位办】申报流程(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为例)

 

1.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输入单位所在地、纳税人识别号。

系统自动同步信息,核对后点击下一步。

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设置数据自动备份(自行选择)。完成后点击立即体验。

【实名登录】需本单位开通办税权限的法人或财务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

【申报密码登录】初次登录需询问相关税务机关初始密码,登录后可修改。(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方式询问)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代扣代缴】模块【人员信息采集】,将投资者或法人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

 

2.进入主页面,点击【经营所得】。

3.选择【年度汇缴申报】。

4.选中信息-点击【修改】。

5.填写收入、成本费及纳税调整额信息,完成后点击【确定】。

6.点击【姓名栏】,弹出对话框,进行年度汇缴申报填写,并填写67行【减免税额】。

7.【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选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减免税额自动带出。

8.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核对税款,无误后勾选,点击【提交申报】。

9.在【申报状态】中查看信息,申报成功即可缴费。

10.申报完成后点击【税款缴纳】,自行选择付款方式进行缴纳。

 

【自己办】申报流程(个人登录在自然人电子税局WEB端申报为例)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

1. 在浏览器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者输入证件号、密码登录系统。

2. 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开始申报。

第二步: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1.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申报年度选择“2025”后点击【确定】。

 

2.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开始办理申报业务。

第三步:录入收入成本信息

录入收入总额、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数据,点击【下一步】。

注意:其中带*的为必填项。

第四步: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

第五步: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

第六步:提交申报

 

1.数据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如果需要补缴税款,可点击【立即缴税】,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缴纳税款。如果存在应退税额,可以按照提示申请退税。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头条君提醒:不管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只要有两处经营所得都应该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写C表。

报送期限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申报流程

 

第一步:

纳税人实名注册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页面。

 

第二步:

申报年度选择 “2025”,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自行选择汇缴地,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头条君提示:如果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从两处取得所得的纳税,必先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填写B表,申报成功后才来填写C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可以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但是每人每年减除费用的上限为6万元。如果您有多个被投资企业在申报B表时均扣除了6万元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则需要在C表申报时,在“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它扣除”模块“投资者减除费用”栏次对多减除的部分进行调增。

 

05

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

3月底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自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Tips

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方式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引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查看大图,下同)

 

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我知道了】,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勾选单户核对清册,点击【下一步】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查看申请退付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点击【申请退库】

 

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提交】。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温馨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

 

方式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指引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使用扫码或密码方式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02

点击【单位办税】后选择对应企业,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03

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关闭】。

 

04

在左侧【扣缴申报】模块下,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系统弹出提醒信息,点击【我知道了】。

 

05

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核对单位2025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6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收款人名称”后点击【申请退库】。

07

核对退付金额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温馨提醒:

(1)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2)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二、手续费到账后,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

 

1、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

 

简单说,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

 

2、手续费怎么用?

 

相关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取得手续费的用途,可以奖励给办税人员,也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开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

 

3、会计上怎么核算?

 

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财政部会计司 《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计入报表“其他收益”项目。

 

会计分录:

(1)收到返还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出时根据不同用途做分录

如奖励给财务部办税员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用于日常支出的,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三、返还手续费要不要交税?

 

1、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基本各地都有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口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注: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按1%,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免税)。

 

持有这个观点的还有深圳、内蒙古、厦门、安徽、大连、重庆、辽宁、河南、福建、浙江等地税务局。

 

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存在争议。

 

江苏省、安徽省税务局认为,根据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应该免征个税。(财税字〔1994〕20号)相关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认为单位取得手续费后再支付给本单位办税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免税情况,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纳税。

 

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